世界大城市,哪个在市中心有80平方公里的山水绿化地?
  哪座大城市正好处在北回归线与大陆海岸线相交的位置?
  中国哪个大城市,既有内海又有外海?
  这,就是汕头。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使她成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之一,是最汕头旅游通游目的地之一。
  汕头,有最古老的土地南澳与潮阳,积淀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忠孝节义,物化为古迹殿堂、礼乐伦常。达濠的袖珍古城,预示着封建的中央帝国的衰微。
  汕头也有最年轻的土地龙湖与金平,凝聚了潮汕海洋文化的精神。开拓创新,跳动着市场经济的脉搏。澄海樟林港的红头船走向五洲四海,标志着潮人融入世界经济的曙光。
  汕头中心地区是中国唯一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而建立的城市。在这里,少见到驷马拖车之类的传统民居。保存至今的海关大楼、领事馆、教堂、最早的公园、广场,都是对古代以私人空间为主体建筑理念的公然挑战。真是西风乍入迷人眼,再回首是百年人。古井,老树,村头的古庙,田边的小溪,无不象磁石一样维系着潮人在海外的血脉。
  海、山、史、庙;建筑、美食、民俗、英歌;广东唯一海岛、中国最好的饮食,都是汕头最好的旅游资源。有这样的好条件,汕头的旅游事业的前景一定可以辉煌起来。
  新的旅游协会体制,规范为真正的民间行业组织,不是对它的削弱,而是给它更大、更加自由的活动空间。首先他要担负起行业自律的任务。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协会成员要带头服从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规范执行国家的法律规定。
  新的旅游协会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组织的整体利益,保护合法权益,协调内部关系,以求共同发展。汕头必须改变以前“政府投资建景点,旅行社推销营利”的模式。旅游要繁荣,也要走企业化的道路。旅游协会应该尽力组织招商引资,改善旅游设施,开发新的景观,科学管理,扭亏为盈,使企业走向良性循环。
  汕头民营景观日渐增多,宾馆饭店日新月异,旅游协会必须通过有效益的活动,将大家吸引进来,真正成为旅游从业者的家。为此,需要有更多的组织者、社会活动家。他们甘于奉献,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负责,如此协会的工作一定会开展得有声有色,团结越来越多的旅游从业人员,为汕头旅游事业的繁荣共同奋斗。
  汕头旅游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汕头市旅游协会会长
  张汉林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会员、大家好!

今天,汕头市旅游协会举行换届选举暨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博得了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协会、广东省旅游局,汕头市委、市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的关心与重视,也得到了业内同仁的支持和拥护。今天的大会,是汕头旅游业界一件大喜事,也是促进区域旅游经济繁荣发展,推动汕头旅游业的文明建设、经济建设、行业之间和谐进步的一大举措。在此,我谨代表汕头市旅游协会全体会员,向出席光临今天会议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汕头是中国五大经济特区之一,是历史资源、人文资源、自然资源丰富的侨乡,是一座充满发展活力的国际港口城市。这里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我国加入世界旅游组织五周年之际,在汕头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品牌战略不断提升,城市环境不断完善的今天,我们迎来了汕头市旅游协会换届,实行行业自管自治,这标志着我市旅游业在跨越传统的管理经营模式中能更快地与国际接轨,标志着旅游行业有这着更大的纵横发展空间。我们相信,通过旅游业内的资源整合,互通共享,携手并肩,一定能够创出汕头旅游的新品牌,树立新形象,使汕头这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更加生机勃发,与时俱进。

承蒙旅游协会各位同仁的厚爱和信任,推举我为汕头市旅游协会第三届会长,我深感任重而道远,志大而力微。作为新一届的理事会,我们有信心,在努力配合汕头市旅游局进一步规范汕头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做好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努力维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中,我们将尽力做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诚实守信,优质经营”为本,严格执行汕头市旅游协会《章程》,认真履行各项承诺。我们坚信,只要紧密围绕汕头市第九次党代会“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旅游业各兄弟单位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务实奉献,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共谋发展。汕头旅游业一定能够与各行各业一样蓬勃向上,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而努力奋斗,为“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平安和谐汕头铸造辉煌!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中国国家旅游局
中国旅游协会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广东省旅游局
广东省旅游协会
中国民航华东空管局
中国民航中南空管局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南航 (集团)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场集团公司汕头分公司
中国民航汕头空管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95215部队
 


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政协办公室
汕头市旅游局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交通局
汕头市经济特区报社
汕头电视台
广东潮剧院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
汕头市文艺联合会
汕头市社科联
汕头大学
汕头市曲艺团
汕头市餐饮业协会
汕头《潮人风采》杂志社

羊城晚报 (粤东版)
揭阳市旅游局
潮州市旅游局
梅州市旅游局
汕尾市旅游局
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
泰国政府旅游局香港办事处
日本国际观光振兴机构 (日本国家旅游局)
香港旅游发展局广州办事处
香港潮属社团总会
澳门潮洲同乡会
泰国潮洲会馆
新加坡潮洲八邑会馆
马来西亚潮洲公会联合会
澳洲潮洲同乡会
加拿大温哥华潮洲同乡会
美国纽约潮洲同乡会
法国潮洲会馆                           
 (排名不分先后)
 



王军 先生
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


郑通扬 先生     蔡宗泽 先生       王芸 女士       钟展南 先生
广东省旅游局局长    汕头市委副书记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汕头市人大常委副主任
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                                                

余健明 女士  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苏建和 先生  原广东省旅游局副局长
 

                                                                                                         
                                             
                                     张汉林  会长                            陈锦才  副会长                                  方伟群  副会长                 
                                                汕头旅游 (集团)公司             汕头市中国旅行社总经理                 汕头金海湾(嘉柏)大酒店总经理                
          汕头市旅游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秘书长杜建平先生  
               汕头市旅游总公司综合部经理                   

 

 


(会长单位)
汕头市旅游总公司                 张汉林总经理  
       
(副会长单位)
汕头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陈锦才总经理
汕头金海湾 (嘉柏)大酒店             方伟群总经理

(监事长单位)
汕头龙湖宾馆                徐春生常务副总经理

(理事单位)
汕头天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赵之摇总经理
汕头市乐观旅行社有限公司             黄庆文总经理
汕头帝豪酒店                   陈富华总经理
汕头君华大酒店                  黄狄敏总经理
汕头国际大酒店 李泽山              常务副总经理
中信高尔夫海湾度假村               邱传楷总经理
汕头市澄海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王汉初总经理
汕头花园酒店                  王释保副总经理
汕头新海景商务酒店                陈芝莺总经理
汕头市礐石桃花涧风景园林管理处           唐学荣主任
汕头市陈慈黉故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唐学伟总经理

(会员单位)
中国康辉汕头旅行社                林伟华总经理
汕头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陈泳佳副总经理
汕头经济特区旅游有限公司             柯传勇总经理
汕头市康泰旅行社有限公司             陈懋雄总经理
汕头市好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黄庆彬总经理
汕头市金华旅行社                 黄辉城总经理
汕头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邱锡江总经理
汕头市海燕旅行社                  魏泽斌经理
汕头市青云旅行社有限公司             黄天海总经理
汕头市青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李泽群总经理
 




汕头市大地旅行社                 黄惠荣总经理
汕头市南澳海之旅旅行社              余远诗总经理
汕头市红头船旅行社有限公司            金昂彬总经理
汕头市潮人旅行社有限公司             林利雄总经理
汕头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             蔡立辉总经理
汕头市金潮旅行社有限公司             杨锦怀总经理
汕头市金叶旅行社 (金叶大厦)          杨烈华总经理
南澳县海岛旅行社有限公司             吴潮平总经理
汕头市澳海信达旅行社有限公司            陈瑜总经理
汕头市广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高似娜总经理
汕头市新旅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赵毓浜总经理
南澳县瀛南旅行社有限公司             谢锡进总经理
汕头市金朝阳贸易有限公司             郑育坚总经理
汕头经济特区金海湾旅行社             杨小屏总经理
汕头市中国旅行社华侨大厦              陈雁总经理
南澳县海湾宾馆有限公司               宋群总经理
汕头市丰盛发酒店               庄仁伟办公室主任
汕头市长讯宾馆有限公司              吴建生总经理
汕头市名都宾馆有限公司             洪煜总经理助理
汕头市金湖大厦                  陈广才总经理

汕头英特纳索道有限公司              成清松总经理
汕头澄海塔山风景名胜区               杜旭平主任
汕头市潮阳莲花峰风景区管理处            李振豪主任
汕头市蓝水星方特乐园               林焕杰总经理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杨大江科长
南航 (集团)汕头航空公司           龚晖光副总经理
广东机场集团公司汕头分公司           张正来副总经理
中国民航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              方沁站长
汕头市沁园春茶艺馆                吴桃生总经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汕头市旅游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tou Tourism Association (简称为STTA)
  第二条 本会是由与旅游业 (吃、住、行、游、购、娱)有关的汕头市单位和团体,自愿组成的专业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配合政府只能部门加强对本市旅游业的宏观管理,在旅游行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努力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员权益,交流和研讨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的改革、创新、发展的经验和途径,共同促进本地区旅游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汕头市旅游局的业务指导及社团登记管理单位汕头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汕头市辖区内 (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
  第六条 本会住所:为广东省汕头市跃进路35号,社会团体代码为:72112748-2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为行业和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根据需要从事下列活动:
  (一)配合市旅游局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旅游行业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开展国内、国际相关推介促销交流活动;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接受会员提出的相关建议和委托的合法事宜;
 (四)参与旅游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规范会员的机制;
 (五)加强会员的行业自律,配合市旅游局依法开展行业发牌认证、评优评奖,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六)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不定期开展下列活动:
  1、举办旅行社、景区导游人员再教育培训班,为会员单位扶植,培训新型文化导游;
  2、举办景区主题文化研讨会;
  3、举办“景区文化表演专业”培训班 (或设辅导课);
  4、举办“旅游与景区”、“旅游与酒店”合作意向洽谈会;
  5、举办“旅游与航空”业务合作座谈会;
 (八)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业务,承办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代表人必是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可由单位法人指派一名代表人参加协会。如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要换代表人,必须由会员单位书面提出人选,经协会理事会讨论确认并报理事会秘书处备案。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单位会员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 会员申办入会,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正件) 登记注册。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所属专业委员会活动;
  (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 遵守行规、城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本会和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员的标准:
  (一) 会长单位每年缴会费30000元;
  (二) 副会长、监事长单位每年缴会费8000元;
  (三) 理事单位每年缴会费3000元;
  (四) 会员单位每年缴会费1200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违法违规、欺诈经营,不遵守本协会章程,本会将对其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经教育无效者,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是由50个以上的会员单位组成的社会组织。并通过各会员单位推选代表组成理事会领导机构。理事会领导机构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职能;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聘任制)、理事、监事、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 审议理事会、监事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审议理事会对违规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 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 改变或者撤消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 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 决定终止事宜;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决定通过,并报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决定找开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一) 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 决定协会各项工作业务;
  (四) 制订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 制定协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 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决定新申请会员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违规会员的除名;
  (八) 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聘任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 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 落实本会章程规定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会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与程序:
  (一) 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 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 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长1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秘书长人选由会长、副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名。会长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审批财务报单。
  第三十一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 支持办事机构及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 提名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 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 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 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监事长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长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赠等,在活动前必须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可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 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 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大呢国际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2007年1月24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号召。以服务社会、诚信经营,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汕头旅游的社会公信力,汕头市旅游协会54个会员单位郑重向公众发出诚信宣言:
  一、依法按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促进旅游发展的有关政策,自觉支持和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二、坚持游客至上,提供优质服务。牢固树立以游客为本的理念,严格执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尊重客人个性特点、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努力提供细致、周到、热情、高效的服务,创造文明、安全、舒适、便利的旅游环境。
  三、遵守职业道德,倡导诚信经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承诺的内容和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不随便变更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服务项目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做虚假广告宣传,做到兢守承诺、诚信经营。
  四、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合作。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加强行业合作交流,在平等、互助、友谊、双赢的基础上,共同协调和应对市场竞争,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行业形象。建立合理的劳务佣金制度。不搞恶意削价竞争。不与无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开展业务往来,主动举报并协助旅游管理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共同保护、净化旅游市场。
  五、倡导文明风尚,抵制不正之风。教育引导旅游企业员工严格自律,文明服务,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私拿回扣,不向游客推销伪劣商品,不曲意迎合低级趣味,不介绍、提供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以及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和项目。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重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大力倡导“爱国爱岗、诚实守信、服务游客、奉献社会”的职业风范,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熟练掌握服务程序和要求,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优质的专业服务,维护企业和行业好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七、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行业形象。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旅游企业自身的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欢迎游客质询举报,认真查处或配合行业质监部门查处群众举报的服务质量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八、认真旅行承诺,推行行业自律。本宣言作为全市旅游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公约,各旅游单位要自觉遵守承诺,自觉接受市旅游协会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共同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